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和税收营商环境,立足新税务机构的服务需要和税收工作新定位,自2019年10月8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办公场所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82号办公场所,挂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二、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华路10号场所停止办公
三、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政府信息公开):0755-27876122
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755-12366
税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755-27781161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755-2778512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