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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安保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15:30: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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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安保服务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F0119SZ17ZC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安保服务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740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安保服务管理项目;人民币3740000.00元;

(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安保服务管理进行招标。

(三)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四)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9-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五)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及转包。

七、获取招标文件

(一)    获取方式:

1.     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     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二)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755-88377571-2325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116日至2020122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20211930分。

十、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                     

十一、  开标时间:2020211930分。

十二、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                   

十三、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117日至2020122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联系人:袁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757175722303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前进182宝安区税务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5-29985735

附件:招标文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www.chinapsp.cn网站下载。)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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