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20年7(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单位 |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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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该项目所采购的供应商须无违法违规记录,并且应当满足采购人所要求的食材配送服务资质、食材安全及食材品质。 服务时限:2021年1月-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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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4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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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
2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部分税务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该项目所采购的供应商须无违法违规记录,并且应当满足采购人所管辖的物业(含区局、西乡税务所、福海税务所、新桥税务所、燕罗税务所)管理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有相应物业管理服务资质;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具有维护采购人物业红线内各种建筑设施、机电设备、办公环境正常运行能力等。 服务时限:2021年1月-2021年12月 |
722.00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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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