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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7 09:58:00来源: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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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市宝安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宝安区税务局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税收治理法治化为着力点,大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现将宝安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落实减税降费。成立宝安区税务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减税降费督查组,建立“四位一体”的税收预测体系,实现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长效监督、精准把控。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审批事项“一站办理”,实行资料预审、“容缺受理”,实现行政许可审批“零超时”,推广“引导式申报+智能审批”办税模式,实现“发票智能审批”。三是全面优化基层税收治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税费征管模式,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落实。二是严格实行集体审议制度,按照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原则对各项工作制度做好部署、执行到位。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推进税收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统筹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大力夯实民主决策组织基础。二是提升民主决策氛围。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三是加强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管理。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决策论证工作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规范化。积累执法全过程记录项目试点工作经验,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项目推进工作,承接“出口函调实地核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示范项目并形成体系化的样本;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合理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保障法制审核力量,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内容和程序开展法制审核。二是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修订涉税审批工作指南和工作制度,建立重大审批事项集体审议制度,推动审批业务规范化;成立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房地产项目巡查管理规范、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档案管理工作方案,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完善出口退(免)税业务指引,通过推广无纸化、推行分类管理等,提升出口退税办理速度。三是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创新涉税纠纷解决方式,积极通过纳税辅导或自我纠错的方式化解涉税纠纷,切实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监督作用;对税收执法高风险领域以及各项税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督察,保障和促进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税。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成立宝安区税务局税收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宝安区税务局行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重点监督工作方案,确保“两权”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区局党委带头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三是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抓实内控平台并库运行工作,完善内控平台指标体系建设,借助内控平台的信息化管理优势,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实现监督成果共享、行政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充分发挥内控平台“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防范权利侵害于未然。坚持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切实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积极辅导具体业务承办部门以案促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审慎应对复议诉讼案件。注重法治思维、讲究情理结合、坚持实事求是,细致研判每个案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涉税纠纷处理和日常行政管理中的专业效用。三是注重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拓宽与纳税人沟通的渠道,切实了解纳税人涉税业务的难点痛点堵点,积极通过纳税辅导或自我纠错的方式在复议或诉讼前化解纠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宝安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及成员部门,共同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问题,指定工作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统筹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二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在立足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联系。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税收征管事项公开,积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集体研究部署依法治税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13次,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提升我局依法治税工作水平。二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进一步树立依法治税理念,提升依法治税能力,促进税务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三是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注重发挥税务机关在诚信纳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税务人员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关于新形势下推进宝安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实施办法》,对加强税务人员法治教育、规范税费征收管理、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优化干事创业环境。2019年累计开展283000人次干部培训,推动干部素质明显提高,4人获评市局“专业骨干”称号,12人获评市局“岗位能手”称号,159人次入选市局29类人才库,在税务总局“智税2019”竞赛、“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中取得佳绩。三是加强法律专业人才使用。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决策论证工作、涉税纠纷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统筹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筑牢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基础。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将法治素养考核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提拔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在强化法治意识、完善税务工作机制、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和提升税务协同共治能力等方面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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