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梅香实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3月20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西城丰和家园业主大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深圳梅香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河西社区西城丰和项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是否将地下室(含地下车库10016.94㎡,地面一层风井99.91㎡)的建设成本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经审查,上述信息涉及你单位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经实地核查,发现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电话无法接通,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关于征求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就是否向申请人公开该政府信息征求你单位的意见,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书》邮寄至本机关信息公开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82号407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1,联系电话:0755-27876122)。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逾期不提出意见的,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公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