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宝安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截至2024年4月9日)、2022年度TSC5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24年4月9日
为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改)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宝安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截至2024年4月9日)、2022年度TSC5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24年4月9日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网站标识码bm29360001
粤ICP备11010473号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874号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税务综合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