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强化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优化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环境,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0月25日起,对宝安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试行信用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信用码介绍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是由税务机关依托归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赋予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专属二维码。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的赋码对象为已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的赋码对象为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任职或受雇,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通过不同颜色标识不同信用等级,用户扫码后展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人当前基本情况、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信息。
二、信用码获取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一键生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涉税服务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经实名认证获取信用码。
三、信用码使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可通过企业网站、公众号、社交平台、宣传册、投标书、鉴证报告、个人名片等多种方式随时随地亮身份、亮信誉,实现“亮码经营”。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签订涉税专业服务业务合同、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以及向税务机关及相关部门表明身份时,应当主动展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主动接受监督评价。
纳税人在选择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可扫码便捷获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随时扫、实时查,了解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有关情况,自主选择专业、诚信的涉税专业服务。
税务机关在受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所代理的涉税服务时,应当查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码,并依照规定落实管理服务措施。税务机关积极向社会推介应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
特此通告。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码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