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宝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现将宝安区税务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宝安区税务局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以《民法典》《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等为主题,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10次,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多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税法进校园等工作,加强对税务干部法律知识的考察,将尊法学法用法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将法治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协同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成立税收分析专班,编发收入快讯12期,形成专项报分析告,服务地方党委及时掌握税收收入状态,为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全面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扩容涉税审批“正面清单”,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窗通”服务专区,推动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时间大幅缩短。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做到依法依规、不重不漏。根据执法实际情况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权责清单8大类134项(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税收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虚防骗”工作,强化国际税收业务管理,风险防应对成效显著。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工作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清理,高质量地完成清理工作。积极推动规章制度落实。严格遵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文件开展工作,通过集中培训、研讨会等方式,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集体研究部署宝安区税务局权责清单编制、执法全过程记录、税务约谈室建设等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宝安税务局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公职律师及内外部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2020年度共受理日常行政及执法业务咨询97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9份,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涉税纠纷处理和日常行政管理中的顾问作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税收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深圳市税务处罚裁量基准》,按照执法权限配置岗位人员,开展新基准专项培训,确保执法行为准确适当。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建设。落实市局关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应用要求,确保公示“时限合要求、范围全覆盖、内容无差错”;持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细化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试点范围,科学配置执法记录设备35台,建成税务约谈室1间;及时调整审核标准,规范法制审核工作,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6件。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外部门和上级部门开展督察审计工作,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执法督察、疑点核查工作,查找执法风险点,形成长效整改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专职部门负责制度,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情形,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追究暂行办法》及工作指引进行责任追究,有效发挥执法责任制的警示及教育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主题教育、党建述职和政治生态评价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预防机制,明确日常业务风险点,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征纳互动渠道。积极开展“问需问计”走访工作、落实满意度评价跟踪管理工作等形式,多渠道广泛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及管理能力,减少涉税纠纷发生频次。创新纠纷解决方式。引导和支持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积极争取就地解决纳税人合理诉求,通过纳税辅导或自我纠错的方式在复议或诉讼前化解纠纷5宗。审慎应对复议诉讼。讲究情理结合,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应对纳税人合法诉求,处理行政复议8宗、行政诉讼3宗,辅导具体业务承办部门以案促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健全公开工作制度机制。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决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及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拓宽公开工作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电子屏幕的便捷优势,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确保执法行为公正透明。改进工作流程,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创新税法宣传方式。开展“云端”政策宣传,采用税收优惠政策线上直播、公益宣传短片和“非接触式”方式邮递政策大礼包等方式,帮助纳税人足不出户了解税收热点。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强化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序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相促进,不断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健全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推进派驻纪检专干改革试点,推动打通基层纪检监督“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预防机制。完善税务执法人员培养制度。开展常态化在线教育,破解疫情期间线下教育难题,大力推广学习兴税平台,依托平台开展各项学习活动,组织开展2020年度“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培训测试,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体系。发挥法律人才积极作用。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发挥专业人才在行政决策、涉税纠纷处理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发挥党委统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优化体制机制基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对机构改革以来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调整更新,筑牢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按规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强化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宝安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和宝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打好坚实基础,为实现高质量建设具有国际范的引领税收现代化体系的“深圳版”贡献宝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