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宝安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宝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宝安区税务局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主动适应依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扎实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将宝安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宝安区税务局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税务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强区局党委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12次、会前学廉30次,组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7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能力,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加强对税务干部法律知识的考察,将法治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将尊法学法用法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协同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全年税费收入突破千亿元,全面、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在“一月一快讯”“一季一专题”“一年一报告”基础上打造税收经济分析精品项目,服务宝安区委区政府及时掌握税收收入状态,为抗击疫情和发展社会经济提供有力的保障。大力深化组织机构变革。围绕“做实机关科室、做精专业所、做全属地所”的原则,推行与数字化转型相适配的税收征管模式,平稳完成“管理服务一体化”改革,构建以区局为统筹中枢、9个专业化管理部门、N个税源管理服务一体化税务所的“1+9+N”税收治理体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退税业务审批机制试点改革,深化“退税宝”等数字化工具应用,建设智慧税务平台“税宝图”,全年下发打虚防骗风险任务115批次,推送打击“三假”快速阻断事项25449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树立“税企命运共同体”理念,聚焦服务“落差”“错位”问题,着力优化业务流程,制定宝安“大服务”模式业务标准,全面推行“一窗两岗三区四即办”、“全区通办”模式,在宝安中心区建成深圳首个“无窗口”办税大厅,推出深圳首个“税务积分兑换”征纳互动新载体,成为全国首创、深圳首个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示范基地,构建深圳首个税务部门与政府部门“精诚共治”新模式。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建设。落实市局关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应用要求,确保公示“时限合要求、范围全覆盖、内容无差错”;将所有进户执法事项均列入音像记录试点范围,科学配置执法记录设备43台,建成税务约谈室2间,做到对执法行为的全面监督;规范法制审核工作,将全区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人才纳入后备审核团队,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8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进纪检监察试点与内控机制试点贯通融合、与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贯通发力,做实税务所专责监督延伸,做实派出纪检员、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建立党委与纪检组专题会商、业务部门与纪检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完善国际税收体制建设。聚焦“走出去”“引进来”,设立“走出去”企业首席联络员,针对经济合作较紧密的国家或地区发布投资税收指南,实现国际税收事项事先裁定制度和粤深协定待遇后续管理协作机制两大创新制度落地。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集体研究部署宝安区税务局权责清单编制、执法全过程记录、税务约谈室建设等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宝安区税务局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强公职律师及内外部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全年共受理日常行政及执法业务咨询40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6份,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涉税纠纷处理和日常行政管理中的顾问作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党委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打造精确执法、成熟完备的依法治税机制,深化“成网成链成体系”大监督格局,构建“防外保内”风险防控体系,坚持外部风险与内部风险联防联控,在对外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深挖税收征管漏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总结分析日常执法风险,邀请外部法律顾问举办执法风险防范专题培训,重点研讨执法程序性问题,有效促进规范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联合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局建设智慧税务平台“税宝图”,打造“退税宝”“函调宝”“房地产项目管理电子台账”“智能语音呼叫”等辅助型应用,提升基层税收治理效能,探索“以数治税”智慧税务宝安样本。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结合疫情形势制定应急预案,严管进出办公区人员检查和登记,借助区防疫医疗资源,做好干部职工核酸检测;严抓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两码一核酸”“一米线”、测体温、戴口罩等规定,确保疫情防控严而有序。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调整,完善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机制建设。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拓宽权利救济渠道。明确风险应对处置救济“包容审慎”和“实质重于形式”2项基本原则,推出优化救济“5+1”组合拳,明确税务人端“有限责任”和纳税人端“资料容缺”,简并资料清单,缩短一般救济办理时长。创新纠纷解决方式。引导和支持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积极争取就地解决纳税人合理诉求,全年通过纳税辅导或自我纠错的方式在复议或诉讼前化解纠纷8件。审慎应对复议诉讼。讲究情理结合,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应对纳税人合法诉求,全年处理行政复议16件、行政诉讼7件,其中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辅导申请人或原告撤回复议申请5件,撤回诉讼5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全面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以内控监督机制试点为抓手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立“两权”重点风险事项清单,包括21项税费征管风险事项、5项行政管理风险事项,制订87项防控措施实现常态化精准防控,始终坚持把职能监督挺在纪检监督前,把内部监督挺在问题出现前,有效防范风险于未然。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追究暂行办法》及工作指引,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相关要求,建立执法疑点协同反馈工作机制,及时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疑点数据,开展疑点核实及后续的责任追究工作,有效发挥执法责任制的警示及教育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公开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电子屏幕的便捷优势,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确保执法行为公正透明。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市税收数字化转型平台框架,联合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局,探索建设智慧税务宝安样板“税宝图”,实现税收征管与政务服务数据、地理信息深度融合。推动数据共享。树立“数据共同体”理念,依托“税宝图”智慧中枢实现数据集成交互,推进分析数据由单一来源向政务、税务多数据源集成转变,推进从简单数据分析向深度挖掘和调研比较分析转变。精细税收分析。打造税收分析“智库”团队,聚焦区委区政府领导关注重点开展税收分析,形成“十四五”开局税收形势研判、商业中心税收贡献分析、楼宇经济发展、制造业发展等专题分析报告。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发挥党委统领作用。区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第一议题”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统领作用。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区局组织绩效考评设置“一体化综合监督”“法制基础建设”2个指标,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组织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发挥组织绩效指标的引领性,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线上+线下”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参加全国税法知识竞赛,鼓励报考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及法律资格考试,有序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有效推动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相促进,不断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
2022年,宝安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宝安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争当税收现代化建设“第一艘冲锋舟”的“冲锋尖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