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税收法制建设的根本遵循,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宝安区税务局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推动第二批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好“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学习机制,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4次、中心组学习7次。依托“冲锋学堂”、“湾区之窗”智慧办税厅、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科学统筹年度税收计划,对外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有效掌握重大项目进展以及重大税源情况。对内构建联动税收预测机制,加强税源动态监控,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变动信息和税款入库进度。二是有序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压实减税退税政策落实的政治责任,“快准稳好”落实退税减税各项政策,充分发挥“税直达”税惠政策服务团队作用,梳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和要点,做好内外培训辅导工作,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数字网格管理模式,建立“4866个网格+444个工业园+11万楼宇”物理网格,制发50项数字化网格员管理模式业务清单,扎实做好数电票推广试点,累计将23.3万管户纳入试点,辅导15.9万管户开出数电票1129万份、金额合计5550亿元。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紧盯重点领域执法风险,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梳理完善税收业务类制度规范及重点风险事项清单,业务规则清晰度和流程顺畅度显著提升。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流程和标准,及时更新、公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确保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内容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制定和修订意见建议。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对重大税收决策、决议以及疑难问题,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方式进行集体讨论。二是精准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公职律师及内外部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涉税纠纷处理和日常行政管理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统筹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受理日常行政及执法业务咨询35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3份。三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组建宝安区税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团队,充实壮大法制审核人才队伍,依法开展开展法制审核43次,充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内外风险一体布防工作机制,全方位做实内外风险管理体系,探索“防外保内”新路径,形成内控、外控合力。建设出口退税内控监督机制,紧盯退税管理全流程及重点环节,编撰《出口退(免)税内控监督工作指引(试行)》。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采用分组学习、定期测试、集中培训、线上答疑、导师辅导等方式多措并举提升初任人员执法能力,严格按照《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我局执法人员管理及执法岗位管理工作。三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一方面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及总局下发的两批次《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切实提升“首违不罚”的知晓度,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另一方面通过采取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要求,提高报送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大厅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优化完善网络安全时间应急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水平。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持续增强税务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调解等多种手段灵活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对纳税人的沟通解释和纳税辅导工作。三是抓实信访维稳工作。对重点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紧盯案件处理,限期案结事了,推动疑难问题及时有效化解,提升信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择优精育打造培养专业法治力量。制定“律税人”专业团队人才培养使用方案,着力培养“法律+税务”的复合型尖兵人才队伍,发挥人才培养集聚效应,引领宝安税务干部队伍切实提升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为高质量推进宝安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税收法治保障。二是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探索建立一支以公职律师为主体,政策法规人才、“律税人”为重要补充力量的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队伍,全面打造集争议化解、风险防范、执法优化等功能于一体的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促进争议化解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实现涉税(费)争议源头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三是审慎应对复议诉讼。细致研判涉税争议案件,积极辅导具体业务承办部门以案促改,规范执法。2023年共处理行政复议事项21件,其中5件在事前化解涉税争议,4件事中辅导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其余均妥善开展复议答复及后续处理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干部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组织集中填报,督促做好日常及时报告工作。深入开展干部经商办企自查工作、干部职工酒驾自查工作,持续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管理,严格档案审核等工作。二是凝聚监督合力。定期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促进职能监督有机贯通,针对税收工作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防控举措,聚焦重点事项监督,以监督倒逼管理,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动征管质效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官方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等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各类涉税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构建数字网格管理模式。将宝安区近百万纳税人融入“税宝图”网格地图平台,推动涉税数据常态化、制度化交换,与地方职能部门共建基础税源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贴合宝安实际的“物理+虚拟”网格体系。二是推进“智税”指挥分中心建设。制定《“智税”指挥监控分中心运营工作方案》,采用“场地固定化、智能化+人员协同”的专班模式,紧抓“数智”系列应用推广,强化统筹调度能力、监控处置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发挥“智税”团队实体运行效能。三是夯实网络与数据安全基础。借助税务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全面整治计算机登陆密码不规范问题,杜绝空密码和弱口令情况。建立业务系统权限定期清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用户及权限管理,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用户及权限。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发挥党委统领作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党委工作要求,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冲锋尖兵”培养机制,发布重点攻坚课题,开展《税收现代化展望课程》等系列培训课程,共计500余人次参训,通过课堂授课、实战演练等培训方式不断锤炼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