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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5:23:22来源: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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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深圳市税务局决策部署,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多措并举,畅通主动公开渠道。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以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围绕2021年税收工作重点问题,通过举办主题宣讲会、纳税人讲堂、发布新闻稿、组织企业大走访等形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解读影响力,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依规,积极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1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其中予以公开的1,不予公开的1未办结正在征求意见的1件,各占比33%。

(三)规范管理,持续完善平台建设。按照深圳市税务局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本机关权责事项,通过调整网站栏目并动态更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可以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对不予公开的申请,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四)凝聚合力,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深圳市税务局要求,认真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参加税务总局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水平;规范政府公开审批流程,强化法制审核,扎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86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1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1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1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内部联动机制不够顺畅、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本机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配合度。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理顺法制审核、会商办理等工作流程,发挥法律顾问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法治保障作用,保障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三是加大对外公开力度,拓宽对外公开渠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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