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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07:46来源: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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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深圳市税务局统一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关切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畅通主动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以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围绕2022年税收工作重点问题,通过举办主题宣讲会、纳税人讲堂、发布新闻稿、组织企业大走访等形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解读影响力,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效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加强部门协作,加快响应速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2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2021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理结果为不予公开;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理结果均为不予处理。

   (三)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平台作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问题,持续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相关政府信息,动态调整“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深圳市税务局要求,压实各部门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规范政府公开审批流程,强化法制审核,扎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20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2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2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内容;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配合度;三是加大对外公开力度,拓宽对外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2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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