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加计抵减”用起来,百家深圳旅游企业齐学减税降费政策
发布时间:2019-10-11 17:48: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9月12日,由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旅游协会共同主办、大鹏税务局承办的“税社益企携手同行”深圳市旅游行业减税降费宣传活动吸引了百家旅游企业财务人员参与。

深圳不仅是中国首座国际花园城市,更在去年底获知名旅游杂志《孤单星球》评为“2019全球十大最佳旅行城市”。近年来,深圳旅游接待规模和收入逐年递增,去年深圳接待游客人次已逾1.39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1609亿元。成立于1986年的深圳市旅游协会是国内城市最早成立的旅游协会之一,下设旅行社、酒店、景区观光及导游4个协会、1家培训中心和1支旅游志愿者总队。
    大鹏税务局副局长鲁浩夫表示,减税降费既是今年各级政府部门的“一号工程”,也是各级税务部门的“一号任务”,此次与市旅游协会共同开展宣传活动,正是落实深圳市税务局与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战略合作协议精神,试点“税社益企”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实现纳税服务从“零售”向“批发”转变,提升纳税服务精准化水平。

据了解,今年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将现行16%税率降至13%,10%降至9%,6%一档的税率不变。“前两档降低的主要涉及制造业,那么对旅游业利好体现在哪里呢?”大鹏税务局法制科科长王彬在宣讲中指出,作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旅游业纳税人主要可通过加计抵减政策受惠。据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加上受益于减税降费减免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获得免征增值税红利,也为小型旅游企业发展注入新能量。
    为做好此次活动,大鹏税务局组建了一支专家答疑团队现场答疑,为游客买的旅游意外险、签证费用等是否都能抵扣?旅游企业的这些问题都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