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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

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7 17:36: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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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鼎昌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0300279459803NA):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大税通[2019]106925号)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为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我局税源管理三科领取税务文书,我局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旱塘仔123号212室,

  联系人:王伟锋,联系电话:0755-28380286。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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