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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南澳富民路23号宿舍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09:0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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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澳富民路23号宿舍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13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澳富民路23号宿舍维修项目

2.招标内容:为盘活闲置房产,提高资产利用率,解决在深无房的职工家庭对租住需求,此维修项目主要对区局位于南澳街道富民路23号后院8套宿舍进行修缮,恢复水电、修复防水,更换破损门窗及地砖,修补内墙并刷白,以满足职工宿舍的基本居住条件,项目修缮面积947.5平方米.

本工程主要包括:1)拆除部分,包括拆(铲)除厨房、洗手间块地面、木质门窗、金属门窗、防盗网、砖砌体、墙面油漆面等。(2)装饰部分,包括增设隔断、铺设块料楼地面(复合地板)、块料墙面、吊顶天棚、金属门窗、木质套门、防盗门、防盗网、墙面涂膜防水、抹灰面油漆、增设厨房地柜以及以上配套水电改造工程等。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3.预算金额:工程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为63.781971万元(大写:陆拾叁万柒仟捌佰壹拾玖元柒角壹分元)(含不可竞争费用4.578627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措施费0.914232万元(不含规费及税金))高于该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服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

6.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不超过3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文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禁止期限未届满的情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30928日至20231007(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报名。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3.获取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B座2711室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01310:00(北京时间)时之前递交。

2.开标时间和地点:暂定于2023年101310:00(北京时间)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B座2711室

3.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B座2711室

4.可快递或投标单位人送至招标人

5.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致电招标代理。联系孙磊,联系电话:18664717059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0日历天

2.招标公告网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

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enghaojian.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纸质投标,正本1份、副本4(电子版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内容采用PDF格式)。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正文的复印件,然后副本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3年100718: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或者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上述时间内向我司递交书面或邮寄质疑函。2023年100918:00(北京时间)时前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供应商可自行查看。

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王母社区旱塘仔123

联系人:王亮

联系方式:13926598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B2711

联系人:孙磊

联系方式:18664717059

邮箱:179694732@qq.com

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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