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目录 > 人事管理 > 人事任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7月7日)
发布时间:2023-07-20 17:15:26来源: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3-01056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7月7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7-20 17:15
关键词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决定,任命:

林义新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科长、一级主办;

周斯琼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副科长;

张永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副科长级)。

免去:

林义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正科长级)职务、一级主管职级;

周斯琼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张永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副科长职务。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