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决定,任命:
林义新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科长、一级主办;
周斯琼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副科长;
张永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副科长级)。
免去:
林义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正科长级)职务、一级主管职级;
周斯琼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张永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副科长职务。
索引号 | 11440300MB2C99578A/2023-01056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文章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7月7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7-20 17:15 | |
关键词 | 废止日期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决定,任命:
林义新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科长、一级主办;
周斯琼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副科长;
张永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副科长级)。
免去:
林义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正科长级)职务、一级主管职级;
周斯琼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张永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副科长职务。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网站标识码bm29360001
粤ICP备11010473号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874号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税务综合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