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下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法治化,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依法治税机制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
一是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领导干部2019年度会前学法39次,内容涵盖税收业务、政务管理及人员管理等方面,通过学法有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认真组织各类执法业务培训24场,参训干部职工达1100余人次,全面提升了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三是鼓励区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参考人员采购司法考试备考书籍,加大区局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力度。四是及时邀请法律顾问对区局重大税收执法行为提供可行性法律分析和风险分析,研判税收执法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系数,并提出法律应对措施,确保区局依法依规开展税收执法工作。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扎实做好推行准备工作,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中学习《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其任务分解清单等文件,并及时部署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项制度”相关文件,实现“三项制度”学习全覆盖。二是严格按要求推进“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深圳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相关工作,对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执法人员清单、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等23项区局承接公示事项进行梳理和检查,并于2019年9月20日准期完成信息公示工作。此外,区局依托办税大厅信息公示栏张贴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16项重点公示内容二维码,以便纳税人按需查询。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深圳市税务系统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区局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摸底掌握区局执法记录音像设备需求,并将执法记录仪采购需求纳入到2020年区局财务预算之中。积极配合深圳市税务局做好执法记录平台推广工作,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到实处。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深圳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区局已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依法依规执行。
(二)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区局督察内审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内控工作有效性及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执法督察,发现各类问题10条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及时督促被督察单位深入整改。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从新区党政机关及企业选聘10名外部监督员,着力发挥好外部监督员的监督制约作用,积极推动区局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三、创新税法宣传方式,拓宽税法宣传渠道
一是区分不同类型纳税人,开展减税降费现场培训22场,辅导2400余户企业;网上直播4场,辅导3700余户企业;二是推送减税降费相关内容微信文章228期,制作宣传海报98份、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三是首创公益电影映前税收宣传新模式,在东部片区利用公益电影播放前10-15分钟时间播放减税降费公益广告等,全年播放1001场次,共计158613人次观影。
四、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在深圳市税务局的领导下,不断健全多元化的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及时组织业务骨干研判涉税纠纷苗头和隐患,制定应对措施,下好纠纷预防“先手棋”。二是持续畅通行政复议应诉渠道,完善应对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流程管理。三是正确对待信访工作,做到能当面回复的当面回复、不能当面回复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并在法定的期限内答复处理结果。
2019年,区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良好成绩,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税机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及持续创新普法渠道与措施。2020年,区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和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高队伍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权力监管体系,为高质量建设具有国际范的引领税收现代化体系“深圳版”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