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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57: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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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2022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涉及退税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税费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退税减税降费相关信息公开,第一时间转载国家税务总局、市局发布的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加大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力度,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此外,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规范公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及时更新并不定期检查发布信息内容,保障信息质量。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样式,规范答复意见,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年,本机关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按照发布审批流程要求,明晰责任分工,做好节点审核把关,审批流程结束再行发布。此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送达方式和资料归档管理。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好基础栏目的日常维护更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门户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视频、长图、二维码等多种方式,将政策文件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语言,不断提升信息质量。2022年,在市局门户网站区局频道发布工作动态32篇、通知公告13篇。

(五)增强监督保障力度。加强和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管理,并将相关工作要求细分纳入相关负责人员的个人绩效指标中,对未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或落实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进行绩效扣分,借助考核手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运行平稳且日益完善,但公开内容的细化、发布形式的丰富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3年,本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形式,充实信息发布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做到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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