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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6:07: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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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服务纳税人为中心,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方位、多维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助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积极落实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公布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流程、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4篇,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助力纳税人、缴费人精准理解政策,确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畅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本机关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实行“科室初审—法规部门把关—局领导终审”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性、权威性。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清查梳理,更新失效信息,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信息平台的完善情况。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建设。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对相关频道进行更新调整,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同步更新,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开展内部信息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有效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肃性,本年度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07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专业性过强,解读不够通俗易懂,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充分,与纳税人、缴费人互动交流频次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打造亲民解读模式。组建专业解读团队,采取案例解析等形式,将复杂政策通俗化,制作“接地气”的政策解读材料。二是强化新媒体互动效能。提高新媒体视频制作水准,按照年度规划及时开设线上直播答疑,增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三是提升人员专业素养。积极组织公开专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4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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