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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修理费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终落地
减税降费红利成效显现
发布时间:2019-11-22 14:45:10来源:深圳特区报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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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91115日    版次:A11

2019918日,保险行业迎来一枚政策重磅利好:保险公司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进项抵扣问题得到“官方认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十一条规定,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改增”全面推开至今已三年有余,但将车辆修复至原状发生的实物赔付支出的进项抵扣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明确。此前,各地税务机关对这一问题没有统一的执行口径,部分省市税务机关明确可抵扣,或不可抵扣。因无具体政策可依,且出现了地区、企业之间的不一致,对赔付方式的选择也造成很大困扰,从而导致部分持谨慎原则的保险企业赔付成本居高不下。

刚过去的10月是车辆修理劳务进项抵扣政策落地后的第一个申报期,保险企业纷纷晒出了新政出台后的第一张“红利账单”。据估算,仅9月属期,全市各保险公司车辆修理劳务的进项税额高达6800多万元,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保险企业的税收负担,减税效应立竿见影。

31号公告的出台真是一场及时雨,让保险企业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充分盘活了保险企业的资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税务经理孙洋说道。“感谢国家送来的大礼包,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源源活力,同时也感谢税务部门在政策出台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并开展政策辅导。”

今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系列政策出台后,虽然保险公司可取得进项发票的来源企业税率下降,单由于保险企业本身税率未变,所以尽管有诸多优惠政策,保险行业的增值税改革始终无法迈入深水区。

作为负责深圳市金融业税收集中征管的专业化管理税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自金融业全面推行营改增起,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多次就车辆修理劳务进项抵扣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税企座谈会了解这一问题对保险企业的影响,并通过多渠道反映企业诉求。31号公告出台后,该分局保险行业主管科室税收管理三科迅速反应,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让更多保险企业尽快了解政策要点与操作规范,保证所辖保险企业应享尽享该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

国家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紧抓保险行业经营要点,改革创新、健全市场、完善政策。31号公告中明确车辆修理劳务抵扣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保险行业增值税进项抵扣操作问题,让企业免除政策不明确的后顾之忧,在为保险企业减负的同时,促进建设更有竞争力、创造力和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周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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