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纳税人培训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NSRPXS001
二、 采购项目名称:纳税人培训室设备采购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99898.55
四、 采购数量:1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纳税人培训室设备采购(最高限价(元):1299898.55)
(二)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纳税人培训室设备采购
(三)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四)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五)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成功获取本电子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
(一) 获取方式:
说明:本项目可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 下载招标文件后供应商应同步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邮箱(18778480@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4月24日至2020年04月3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时30分。
十、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五街545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6楼会议室。
十一、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时30分。
十二、 开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五街545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6楼会议室。
十三、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4月25日至2020年04月30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五街545栋612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411383/1360***6623
附件: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发布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