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鸿(纳税人识别号:350524********3812)等纳税人: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