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物业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T2024-ZFCG-F2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240.00
最高限价(万元):240.00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物业服务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YCT2024-ZFCG-F218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物业服务 |
1项 |
240.00万元/年 |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 简要服务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物业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5.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如遇采购人搬迁将提前终止合同,投标人需综合考虑此投标风险,采购人不承担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中标供应商可以分包形式满足,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加盖公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无需分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止。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ctszzb.com)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uecaitongsz@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3.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雷先生,联系电话:0755-82531264-802。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保税区支行
账号:79370078801400001690(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五街545栋西座3、5-6层
联系方式:刘小姐 0755-8240272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8号英达利科技数码园B栋501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5-82531264转80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0755-82531264转802
发布人:粤采通(深圳)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