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度光华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Z2024-QC030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度光华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72万元/年
4、最高限价:人民币72万元/年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度光华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无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此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2、3年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经验收通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qtszzz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②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
4、售价: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03003729353
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shenzhen.chinatax.gov.cn);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本项目投标人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我司(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快递箱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五街545栋
联系方式:刘小姐,0755-82402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杨小姐,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5-8302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