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目录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12-02 17:04:5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1-01112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内设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12-02 17:04
关键词 废止日期

综合一科。承担本单位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派遣员工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经费预算管理、财务收支业务、会计核算和决算、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节能减排、安全管理工作。

综合二科。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开展群团工作;负责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

综合业务科。负责本单位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负责业各项政策的贯彻以及税费日常管理、相关税风险管理和辅导、咨等工作;负责企业进出口税收及国际税收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执法督察、财务审计和执法责任制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纳税服务科。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组织本单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以及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及发票类业务;负责电子税务局相关业务的受理与办理。

征收管理科。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和征管数据管理应用;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运维保障、设备管理以及信息安全管理。负责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税收管理一科。负责所辖企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风险管理工作。

税收管理二科。负责所辖企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风险管理工作。

税收管理三科。负责所辖企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风险管理工作。

税收管理四科。负责统筹开展风险管理及风险事项内控工作;负责对接稽查部门工作;组织实施所辖企业反避税工作。

税收管理五科。负责落实重点风险管理任务,开展纳税评估风险应对工作,开展所辖企业系统性的税务审计工作;负责落实税收风险典型调查工作;负责所辖企业的税收风险内控制度调查工作。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