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第三税务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切实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第三税务分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治税务建设的正确方向。一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坚持开展会前学法。2021年,分局坚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坚持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全面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编纂历程、鲜明特色和具体规定,切实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提供重要保证。二是开展重要法律法规的全员学习。切实加强税务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完成“宪法宣传周”活动,确保宪法宣传学习全覆盖、无盲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将法规学习作为分局各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依托分局“海洋讲坛”品牌培训平台,有序组织全员开展税务执法及案件应诉相关学习。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不以任何形式提前征税收费,努力营造良好的组织收入环境。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建立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培训辅导,分析政策效应,畅通反馈渠道,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确保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三是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严格遵守税务行政审批流程和时限,扎实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完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落到实处,严格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制定,广泛征求意见,推进税收行政制度民主化、科学化。二是进一步健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集体审议制度,制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坚持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三是建立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落实工作机制。紧密围绕精确执法和精细服务相关要求,落实落细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具体事项,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提升“首违不罚”知晓度,组织常态化数据筛查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重要作用。以分局公职律师、律税人为基础,结合分局法律顾问团队,在决策论证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积极作用,注重听取公职律师、律税人、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二是搭建税收政策业务交流平台。通过召开分局业务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税收政策难题,规范执法工作,拓宽纳税人、缴费人等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努力实现决策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要求严格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做到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充分利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确保税务执法透明。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利用执法记录仪、税务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地核查等常见执法事项开展音像记录,确保税务执法规范。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动态补充分局公职律师、法律人才保障人员配置,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工作流程,全年共出具11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021年,第三税务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提升突发事件处置管理水平。组织人员及时学习《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及应对策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积极参与市、区组织的应急预警工作,加强对分局所辖管户的跟踪服务,确保快速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二是加强分局内部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市局和社区防疫要求,动态落实干部职工离深要求,严格执行行程审批报备制度,全方位提供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防疫物资三大保障,筑牢免疫屏障,定期编发分局防疫周报,迅速开展涉疫人员跟踪,排查风险。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分局不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分局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关文件的各项规定,推进税务系统约谈室建设,在各业务环节告知纳税人有知情、税收监督、陈述与申辩、税收法律救济、依法要求听证等权利和义务,尽力避免出现涉税行政争议。二是规范涉税信访、投诉和举报。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反馈渠道,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妥善处理各类信访诉求,对部分投诉事项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规范举报工作流程,保护举报人隐私,确保信访投诉举报诉求经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办结。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充分发挥复议诉讼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坚持重大案件第一时间汇报制度,支持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1年,第三税务分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分局党委切实担负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一是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深入贯彻落实“1+6”“1+7”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履职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充分发挥“一把手”监督和班子监督、纪检部门专责监督作用,持续强化分局部门职能监督和党组织日常监督,织牢织密一体化监督网。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全局性警示教育,将纪法学习、警示教育列入必学内容,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有效性,针对青年干部量身定制廉政课程,确保廉政教育压力传达到基层“神经末梢”。三是打好内控建设“组合拳”。按要求设立内控岗、内控管理岗、内控监督岗,全面梳理重点业务监督事项岗责清单和重点风险事项,选取18项试运行,实施全流程监管,构建内部控制“三道防线”,基本建立起人人有责的内控意识和工作自觉。对内建立纪检机构与职能科室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纪检监督与职能监督同向发力。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2021年,第三税务分局以智慧税务建设为抓手,依托科技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持续优化金融税收营商环境。一是打造“远程零窗”智慧办税厅。升级以网上办税为主、专家咨询为辅、远程办理为补、线下VIP服务兜底的税费办理新模式,将传统窗口服务资源向需求定制和线上咨询倾斜,初步完成智慧办税厅升级,逐步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二是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造智能数据看板,实现“一局式”智能归集,宏观展示分局所辖企业登记、申报、发票等情况,发挥大数据优势,有序推进增值税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健全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021年,第三税务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明确要求,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分局党委对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领导核心,并结合税收日常工作,充分发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法制类跨科室工作机构的作用,在机制上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2022年,面对新发展阶段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经济压力,第三税务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在增强法治意识、完善税务工作机制、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和提升税务协同共治能力等方面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