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第三税务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切实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第三税务分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治税务建设的正确方向。一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分局坚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全年结合法律法规、征管实际、典型案例开展7次会前学法,切实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提供重要保证。二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分局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三是依托分局“海洋讲坛”品牌培训平台,有序组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学习,切实加强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聚焦主责主业抓好税费收入。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不以任何形式提前征税收费,努力营造良好的组织收入环境。二是统筹推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梳理政策清单、企业清单、任务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助企纾困,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稳定经济大盘。三是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遵守税务行政审批流程和时限,扎实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完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税收联动机制,推动税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开展辖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合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搭建税收政策业务交流平台,通过召开分局业务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税收政策难题,规范执法工作,拓宽纳税人、缴费人等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努力实现决策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进一步健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集体审议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三是做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落实,紧密围绕精确执法和精细服务相关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具体事项,落实落细“首违不罚”有关工作,组织常态化数据筛查,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制度制定流程,推进税收行政决策制度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要求严格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做到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充分引导专业人才参与决策论证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升行政决策的完备性和执行力。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体系,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及深圳市税务局有关工作安排,丰富行政执法公示事项内容,完善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流程,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二是配合深圳市税务局积极探索创新税务行政执法方式,有序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营造刚柔并济的税务执法新环境;三是持续推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与市局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外部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优化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与质量。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022年,第三税务分局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提升突发事件处置管理水平,组织人员及时学习《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及应对策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二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对分局所辖管户的跟踪服务,确保快速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三是加强分局内部疫情防控管理,按照深圳市税务局和所在社区防疫要求,动态落实干部职工离深要求,全方位提供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防疫物资三大保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不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权利救济机制,在相应业务环节向纳税人说明其具有的陈述申辩、法律救济等权利,将出现涉税行政争议的风险降到最低。二是规范涉税信访、投诉和举报,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各类诉求反馈渠道,推进税务系统约谈室建设,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妥善处理各类信访诉求,规范投诉举报工作流程,保护信访举报人隐私,确保各类诉求经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办结。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复议诉讼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税务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支持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四是设立公职律师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研究化解争议涉及的具体问题,探索构建互联汇通、共建共治的争议化解机制,提升争议化解实效。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分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证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未发生重大风险。二是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履职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强化职能监督和日常监督,进一步构建大监督格局。三是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分级分类开展廉政谈话、政治谈话和任职谈话,组织主题宣讲,开展警示教育,营造分局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四是构建内部控制“三道防线”,按要求设立内控岗、内控管理岗、内控监督岗,全面梳理重点业务监督事项岗责清单和重点风险事项,防范两权运行风险。五是稳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根据要求在门户网站规范设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远程办”业务与电子税务局深度融合,推动“问办查评送”一体化纳服新模式。二是推行“数字化办税”,升级以网上办税为主、专家咨询为辅、远程办理为补、线下专业团队服务兜底的税费办理新模式,逐步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三是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造智能数据看板,实现“一局式”智能归集,宏观展示分局所辖企业情况,有序推进增值税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健全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022年,第三税务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明确要求,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分局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领导核心,结合主责主业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2023年,面对新发展阶段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经济压力,第三税务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紧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一是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退税减税政策。二是继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助力深圳营造优质税收法治营商环境。三是加强创新探索,以规范执法为关键,着眼于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在增强法治意识、完善税务工作机制、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和提升税务协同共治能力等方面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