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相关人员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姓名 |
执法机构 |
税务检查证号 |
1 |
彭思敏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
深税征951100210004 |
以上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