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市福田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税收治理法治化为着力点,严格规范执法、健全监督体系、强化权利救济、广泛深入普法,税收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组织收入方面,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政策落实方面,突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这一主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简政放权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许可审批“零超时”。推行“引导式申报+智能审批”办税模式、实行资料预审、“容缺受理”,实现“发票智能审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流程和标准。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实行依申请涉税事项集中办理。精准针对零售等行业以及发票用量大户开展区块链发票推广工作。通过升级办税套餐、简化办税流程等举措,实现“一次受理、内部流转”。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原则,提前把握和预防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决策论证工作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政策法规人才的法律意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深圳市税务处罚裁量基准》,促进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核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学习宣传,树立依法用权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协作有序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着力打造法治税务。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统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标准。健全执法人员管理。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应用培训,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考核,督促过错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持续加强权力内部制约监督。通过分解权力、分级授权、加强审核、定期轮岗等方式强化权力制约。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在内部控制平台的固定指标的基础上建立自定义指标,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税收业务风险内控,全面梳理并编写业务风险清册,完善配套机制,强化税收执法工作监督,紧盯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监督,提升“管队治税”质效。组建特约监督员队伍,形成同防共治合力。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和政府采购等管理规定,增强内部管理效能。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重视纳税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审计、财政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强化内外协同监督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完善争议化解机制。改进执法方式,创新管理手段,对涉税纠纷苗头和隐患及时研判应对,切实做好涉税矛盾纠纷的防范和化解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组建专业复议应诉团队,积极稳妥化解涉税行政争议,重视行政复议、诉讼的监督作用,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利用税务行政和解协调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解矛盾。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定,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服务投诉渠道。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展公开载体和领域。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明确职责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实行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核机制,以工作制度化提升政务公开法制化水平。拓展公开载体和领域。在门户网站上完善公开专栏,依法分类公开信息,对领导简介、机构职能、联系方式、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和政府采购等基本信息以及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发布。落实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稳定预期。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开展普法宣传促进税收遵从。利用互联网扩大普法覆盖面,通过利用线上纳税人学堂开展税费政策辅导。深入现场普法提升普法交互性和参与度,开展各类税法宣讲培训现场会,通过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及热门问题,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权威的涉税指引,持续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担负起法治宣传员的职责,以多种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税法进校园”等活动,强化公众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税收社会共治。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诚信纳税人推出“绿色通道”、“税收信用贷”、“实名办税白名单”等激励措施,对失信纳税人采取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等惩戒措施。
八、提高税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建立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培训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学法培训,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促进领导干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充实法制机构专业力量,发挥法制部门统筹协调、决策参谋的职能作用。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律税人”参与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开展违法行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传承好家风”家庭助廉活动、全员述廉活动等,切实强化干部职工风险意识。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调整和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优化其主要职责,规范其工作程序,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核心作用。落实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在强化法治意识、完善税务工作机制、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和提升税务协同共治能力等方面积极作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为打造税收现代化体系的深圳版提供“福田样本”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