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在深圳市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密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紧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组织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在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基础上,党委班子成员谈认识、讲体会,全面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通过党委会会前学廉、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强化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运行。全体税务干部通过普法专栏、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开展自学,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集体专题学,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组织收入方面,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政策落实方面,全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确保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应享尽享。主动走访区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报告减税降费等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纳税服务方面,通过扫码答疑及时破解堵点,通过疑难处理中心“一站式”解决复杂问题,积极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全力推进“家门口”办税模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精细服务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紧盯重点领域执法风险,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建章立制,全面梳理现有制度规范形成清单,对照上级关注重点、纳税人反映痛点、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进一步明确业务办理指引,细化规范裁量基准,大力强化制度约束与执行。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流程和标准,及时更新、公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确保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内容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制定和修订意见建议。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原则,提前把握和预防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决策论证工作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保障税务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全面推行执法音像记录信息化平台。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降低税收行政执法风险,保证税收行政执法质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处罚裁量权行使。在应对重大实质性风险任务过程中各部门紧密配合,厘清特殊政策边界,明确执法依据和执法标准,做到政策依据、执法程序依法有据。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制定落实疫情防控、增值税专票电子化等相关应急预案,以科学、规范、快速反应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工作平稳推进。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依法处置”的原则,准确报送突发事件有关情况,保持信息报告、反馈通讯畅通。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持续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机制,以实质化解纠纷为导向,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争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完善争议化解机制,对涉税纠纷苗头和隐患及时研判应对,切实做好涉税矛盾纠纷的防范和化解工作。构建投诉事项“分流诉求-调查核实-分析整改-反馈应用”流程闭环,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更具“个性化”的税费服务。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重视纳税人的投诉检举。认真执行信访工作规定,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服务投诉渠道。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打造“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坚持守正创新扩大内控覆盖面,推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持续加强权力内部制约监督,通过分解权力、分级授权、加强审核、定期轮岗等方式强化权力制约。进一步优化岗责清单,内控管理更加精细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审计、财政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折不扣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强化内外协同监督。
实行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合法合规公开。拓展公开载体和领域。在门户网站上完善公开专栏,依法分类公开信息,对重点领域信息等及时更新发布。落实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稳定预期。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发挥数字驱动作用,引导干部运用数字化思维提升减税降费落实成效。建立数字化转型团队,开展数字化转型课题研究,实现培养人才与数字化转型创新实践相结合。探索建立“福田模式”数字化平台样例,形成符合深圳税务风险管理实际需要的数字化平台业务需求和岗责规则。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为抓手,推动监管流程前移,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通过风险管理数字化平台及税务管理数字化平台高效推送风险任务,经过梳理分析形成多项基础性综合指标模型,大大提高风险应对精确度。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深刻把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大政治优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将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具体要求落实到税收实践中,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