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
通告
深税光告〔2020〕2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关于
发布2020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
分类管理类别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评定标准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按照规定进行了2020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评定。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670户纳税人分别被评定为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一类、四类纳税人,现将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2020年度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名单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2020年度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四类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
2020年6月8日
光明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承办 办公室2020年6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