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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42:19来源: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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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和光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优化法治环境,不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现将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学习教育,狠抓精神贯彻落实,努力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构建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凝心聚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税。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税种管理,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征管漏洞,强化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健康、可持续增长。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优惠政策宣传辅导,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年来,约2400户小型微利企业、个体户享受所得税缓缴政策;4户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享受增量留抵退税7000余万元;1.8万余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面达100%,实际减免税额2.8亿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六稳”促“六保”贡献税务力量。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权限和程序,落实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确保税收执法依据规范、准确。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体制机制。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日常统筹、协调和督导。不断完善议事决策规程,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加强合法性审查。为推进依法决策,我局建立了对重大涉税问题的外部法律支持机制和内部审查机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人员的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审查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20年我局调整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中法制审核事项具体标准,共开展67项金额较大的税款退还决定法制审核,审核通过66项,进一步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规范税收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文字记录文本范本,规范税务执法文书,做到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区局立足日常执法实际规范音像记录,确立“以智能手机定制APP软件记录为主,以执法记录仪为辅”的记录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全部安装APP软件,同时购置了9台执法记录仪配发给管理科。贯彻执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等文件,规范音像记录过程中着装、行为、言语、记录重点等事项,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务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强化证据收集固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税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严把行政处罚工作关口,组织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流程,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积极推行说理性税务行政执法文书制度,严格遵循“首违不罚”精神,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确保自由裁量基准准确适用,体现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强化督查内审管理。区局牢固树立内部控制理念,积极履行督导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积极开展风险点分析和指标构建工作,强化内控风险指标监控。注重风险的事前、事中防控,做好税收执法过错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防控,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内部执法风险。2020年核实内控系统疑点数据共152户次,责任追究15人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信访、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及时受理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促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鼓励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领导值班制度。制定纠纷应对措施,第一时间解决涉税纠纷,及时排除纠纷隐患。二是创新执法方式,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强化说理式执法等手段,将税企矛盾争议的化解处理前置化,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纳税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减少纠纷,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做好12366咨询服务工作,畅通信访、纳税服务投诉等纳税人投诉渠道,规范投诉案件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环节处理程序,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等渠道,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税收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进户执法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升执法公示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规范事中公示。税收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按要求出示税务检查证等税收执法证件和有关执法文书,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做好说明工作。服务窗口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推动事后公开。公布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依法公开税收个案批复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和“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发布欠税公告,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注重风险防控,保护纳税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提高税法遵从。突出关键节点,扎实开展个税新政全面宣传、减税降费集中宣传、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赢得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税企座谈会等各种渠道,认真倾听纳税人呼声,准确把握纳税人合理需求,重点宣传减税降费政策、新出台的税收法律与法规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等途径,精准、及时推送税收政策和涉税事宜,提高政策咨询解答准确率和规范性。

积极构建信用体系,促进社会共治。进一步完善纳税人诚信档案,利用纳税人信用积分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在差异化办税服务、发票增量增版匹配、涉税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等更多领域实施信用等级的分级管理,依托综合治税平台,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的共享,逐步形成和完善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用纳税信用推动税收管理创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严格落实会前学法、专题学法制度,2020年开展各类会前学法与专题学法10次,参加市局“公职律师团”民法典系列宣讲视频专题培训会,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作用,带动区局干部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0年,区局制定执法考试准备工作计划,加强考前辅导,依托中华会计网校组织学习培训、开展模拟考试,提升复习备考质效,12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考试。

大力推进法律人才团队建设。区局现有公职律师1人,律税人2人,建立起以公职律师、律税人、法律专业的中青年税务干部为法律顾问团队,参与普法宣传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决策论证等,提供法律意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带动提升税收工作的整体法治水平。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020年,我局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更新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每季度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工作统筹,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各项法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与领导干部学法会议有机结合,坚持“一会一法”,开展学前学法4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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