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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11月14日)副科
发布时间:2022-11-21 12:06:36来源:光明区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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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2-01359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11月14日)副科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11-21 12:06
关键词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研究决定:

曾维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鹏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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