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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10月28日)正科2
发布时间:2022-11-21 12:09:53来源:光明区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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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2-01359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10月28日)正科2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11-21 12:09
关键词 废止日期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委员会研究决定:

柴华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副书记 (正科长级,负责日常工作),试用期一年;

    免去康琛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副书记 (副科长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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