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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16:53:00来源: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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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0-01707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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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3-10 16:53
关键词 废止日期

2019年,光明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治税为主线,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总发〔201616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税种管理,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征管漏洞,强化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健康、可持续增长。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税收工作“一号任务”。区局认真贯彻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软件即征即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服务举措,组织29场次对内培训,开展91场次对外培训,涵盖16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 设立减税降费专窗专区,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累计发放资料2万余份、播放视频近2千片次、发送短信20余万条次。抓好减税降费情况分析和跟踪,及时办理减、免、退税,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研究部署依法治税重大事项,强化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导。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坚决落实例会制度,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科学,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以税务机关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律人才团队,同时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任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在政府采购合同、行政诉讼等重大涉税事项做出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确保重大涉税事项决策的合法性。

三、推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方式

(一)稳步推行行政执法事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区分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对依法需要公示的税收执法信息进行梳理,明确责任科室,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等渠道公布行政执法公示事项,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信息。

(二)积极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等平台,通过系统提供的流程控制和统一的业务处理规则,将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执法文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贯穿于执法和管理的每个环节,确保文书应用准确、填写规范。利用已有的摄像机、执法手机等设备,以音频、视频和图片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补充记录,确保执法过程留痕,有据可查。通过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执法不规范、记录不完整等行为过错的责任追究,促进执法全过程记录顺利开展。

(三)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辖区情况,对区局单笔税款退还决定(不包括出口退税)法制审核标准予以调整,将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中税款退还决定(不包括出口退税)标准调整为单笔金额为300万元以上;制定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流程图和操作规程,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证执法公正。

四、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

建立健全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鼓励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地表达诉求,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领导值班制度,制定纠纷应对措施,第一时间解决涉税纠纷,及时排除纠纷隐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畅通信访、纳税服务投诉等纳税人投诉渠道,规范投诉案件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环节处理程序,有效维护纳税人权益。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督查内审管理。区局牢固树立内部控制理念,积极履行督导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积极开展风险点分析和指标构建工作,强化内控风险指标监控。注重风险的事前、事中防控,做好税收执法过错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防控,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内部执法风险。2019年核实内控系统疑点数据共288条,责任追究3人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局通过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外部监督渠道, 主动邀请特邀监察员、纳税人、缴费人等对税务部门及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受理意见及建议,促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 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严格落实会前学法、专题学法制度,2019年开展各类会前学法与专题学法11次,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作用,带动区局干部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法治队伍职业素质。一是抓好各类业务培训。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法治税等相关培训3次,开展税收政策业务知识培训5次,有效提升干部税收法治知识水平,强化干部队伍素质。二是积极参加业务比武。区局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深圳市税务局“智税·2019”大数据竞赛,获得团体赛二等奖,1名干部获得个人赛二等奖,1名干部获得个人赛三等奖。参加深圳市税务局2019年度金牌讲师评选活动,区局1名干部获得第二名的佳绩。选拔17人参加市局7项“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总排名在全市位列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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