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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17:28:11来源:光明区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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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3-00181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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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3-1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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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光明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光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优化法治环境,不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现将2022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光明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区局细化任务清单,狠抓工作落实,不断丰富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努力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具体实效,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凝心聚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税,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税种管理,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征管漏洞,强化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健康、可持续增长。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任务清单,加强优惠政策宣传辅导,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精准落实减税降费、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税收政策措施,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助力市场主体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后劲,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税费红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规范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立法法》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权限和程序,杜绝出现越权制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落实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确保税收执法依据规范、准确。
    2.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工作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清理,高质量完成清理工作,确保现行文件合法合规。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体制机制。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日常统筹、协调和督导。不断完善议事决策规程,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法律顾问驻点服务2个月,提供咨询服务若干次,审查合同、规范性文件90余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建立重大决策外部法律支持机制和内部审查机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人员的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审查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3.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三项制度”深化落实。吸纳职业律师参与法制审核,提升法审专业化。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清算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提审时限和资料清单。2022年共开展金额较大的税款退还决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决定、行政强制扣缴等法制审核30项,进一步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税收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文字记录文本范本,规范税务执法文书,做到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立足日常执法实际规范音像记录,确立“以智能手机定制APP软件记录为主,以执法记录仪为辅”的记录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全部安装APP软件,同时购置了18台执法记录仪配发给管理科。贯彻执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等文件,规范音像记录过程中着装、行为、言语、记录重点等事项,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务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强化证据收集固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税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规范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严把行政处罚工作关口,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学习《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处罚流程,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确保自由裁量基准准确适用,对于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主动作为,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加强行政处罚疑点数据核查,确保依法处置、罚当其责。遵循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合理性,提高税收遵从度。
    3.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带动干部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者,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2年,6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考试。三是大力推动法律人才团队建设。区局现有公职律师1人,律税人3人,建立起由公职律师、律税人、法律专业的中青年税务干部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参与普法宣传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决策论证等,提供法律意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带动提升税收工作的整体法治水平。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严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开展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一是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加强与宣传和网信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重大舆情协同处置力度。严格按照《税务系统舆情工作规范》,切实推进舆情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主动围绕中心,服务重大专项、紧盯工作重点、紧跟涉税热点、紧贴社会焦点,开展涉税舆情分析。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演练及培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突发事件应对的意识和能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范,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2022年未发生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鼓励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缴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一是创新执法方式,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强化说理式执法等手段,将税企矛盾争议的化解处理前置化,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减少纠纷,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立领导值班制度。编排大厅值班表,制定纠纷应对措施,由各科室领导轮流值班,第一时间解决涉税纠纷,及时排除风险隐患。三是做好12366咨询服务工作。畅通信访、纳税服务投诉等纳税人投诉渠道,规范投诉案件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环节处理程序,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强化督察内审管理。一是建立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机制。搭建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配置26个内控岗、21个内控管理岗和1个内控监督岗,实现各科室全覆盖。二是形成光明区税务局首批重点风险事项内控清单。从服务质效投诉、发票审批排查、出口函调、涉税事项审批、落实减税降费、土地增值税6项重点领域中,筛选出15项风险事项,细化44个防控风险点。三是完成首批疑点指标后台筛查语句编写工作。充分利用“数据小智”平台,撰写疑点筛查语句,为内部风险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对外单位巡视和审计、市局专项督察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采取责令书面检查、批评教育等形式对11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提高税务干部依规执法意识。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信访、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等渠道,及时受理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促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3.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事前公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等工作,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等渠道,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税收执法主体、进户执法事项清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升执法公示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强化事中公示。加强税务人员开展税务检查及其他执法活动时的公示工作。税收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按要求出示税务检查证等税收执法证件和有关执法文书,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公布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以及部分非即办事项。服务窗口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依法公开税收个案批复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发布欠税公告,公示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注重风险防控,保护纳税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加大科技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税务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排查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区局税务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举办全局全员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防止违规外联。加强外部技术支持人员的管理,认真检查保密协议的签署情况。
    2.做好内网终端管理。积极做好内网办公终端、办税服务场所终端的安全加固工作,对弱口令、未安装杀毒软件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定期开展查杀病毒、修复系统漏洞行动,防范内网终端被远程控制。杜绝擅自部署互联网应用事件。
    3.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全方位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打造新一代智慧型税务。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突出党建引领,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以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服务税收现代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更新调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工作统筹,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各项   法治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开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存在问题
    2022年的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扎实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于存在的问题,区局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2023年,光明区税务局税务法治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工作,使区局法治税务建设走在前列。
    (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以会前集体学习为主、个人自主学习为辅,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同时组建普法团队,做好税收普法工作,依托纳税人学堂、微信群等方式,扩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覆盖面,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税种优惠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帮助企业用好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
    (二)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围绕“强优铸”行动计划,将教育培训作为落实“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组建税政法规团队,做好2023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工作,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加“三师”考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不断提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人员在重大法制决定中的参与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落实“三项制度”贯穿税收执法工作全过程,并作为依法治税的有力抓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科室的业务指导,统筹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遵照配套文件和操作指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区局税收执法行为,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按照“制度加科技、管队又治税”的内控工作思路,探索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固化内控措施。借助“数据小智”平台的疑点自动化筛查功能,建立“专人跟进、定期筛查、督办整改、优化管理”的业务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持续加强高风险事项的内部防范,做到风险发现及时,问题解决到位,将一体化综合监督和业务进行深度融合,构建防控更强、责任更实、效率更高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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