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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0 10:0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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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持有人姓名:许子荷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证据编号:深税征951600190006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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