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岗区税务局2021年度搬运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龙岗区龙西社区添利鑫创业园添利鑫大厦801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5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Z2021-QC0104
2、项目名称:龙岗区税务局2021年度搬运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51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510,0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龙岗区税务局2021年度搬运费采购项目 |
项 |
1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
无 |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签2次:(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成交供应商前期合同服务经验收通过。以上条件不满足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且无需向成交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磋商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响应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磋商承诺函》);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8年4月1日至磋商邀请函发出之日止)内无受行政处罚、红黄牌警示和不良行为记录,且不处于停止投标处罚期(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磋商承诺函》);
(4)一个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报价。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须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磋商承诺函》):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b、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接待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启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获取:供应商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ztzszzzt@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③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④购买磋商文件费用的银行转帐凭证或现金支付。
4、售价:人民币6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03003729353
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天安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西社区添利鑫创业园添利鑫大厦801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西社区添利鑫创业园添利鑫大厦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供应商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
2)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9号
联系人:池工
联系方式:0755-84867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薛工,0755-83026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755-83026082
九、附件
磋商文件
(附件内容请在深圳市中正招标网相关公告中下载查阅)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