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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陈旭(522428********4477)等5名纳税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18:0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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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522428********4477)等5名纳税人:

    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更正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更正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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