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LF0124SZ09ZC9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一)包组一: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嘉顺达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第三工业区47栋1层-3层、46栋20号
中标报价(1+综合服务费率):0.95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82分
(二)包组二: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丰硕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北社区杜鹃路6栋101
中标报价(1+综合服务费率):0.95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一)包组一: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机关饭堂(含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五税务所、第七税务所)、龙岗税务所饭堂(含坪地税务所)、横岗税务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组二: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平湖税务所饭堂、布吉税务所饭堂(含南湾税务所、第六税务所)、坂田税务所饭堂(含第三税务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建辉、钟影琪、郑志华、石武汉、高振凯、吴培杰、池晓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各包组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后缴纳;向包组一中标人收取人民币57530元,向包组二中标人收取人民币415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shenzhen.chinatax.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备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其省级分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级分网发布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9号
联系方式:0755-84867036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5-88377572转233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55-88377572转2331
备用联系人:易先生
备用联系电话:0755-88377572转2320
邮箱:cailiansz@126.com
十、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