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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场所公共WIFI覆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4 17:51: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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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场所公共WiFi覆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场所公共WiFi覆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4年12139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文件递交到深圳市龙岗区黄阁路383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ZX2024000006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场所公共WiFi覆盖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50,000.00

4.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简易采购-竞争性采购

5.最高限价:35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可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1、递交时间:2024121309:00--202412月13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2月1309:30(北京时间)本项目实行线采购所有投标文件须在202412月13当天09:30交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均需现场提供纸质文件):

1)被授权人参与现场开标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查);

2)法人参与现场开标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查);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证明文件有缺漏或未按时到达开标地点的,不得参与现场开标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备注:投标文件装订、份数、密封和标记

1、每份投标文件均应当单独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3、电子文件内容包括: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U盘或光盘储存,并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①项目编号;

②项目名称;

③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④注明投标文本正本或副本;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1210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的,可以书面形式(请注明项目名称、发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把投标文件澄清/修改情况以适当方式通知投标供应商,望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投标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投标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投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投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联系电话:0755-8955203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9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0755-84612309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方式:0755-8955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0755-28589118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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