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涛(身份证号:430181********4355)等41名纳税人(详见附件):
你从深圳市创东方富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取得经营所得收入,未按规定期限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据实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