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及发票管理的印制计划、保管、供销工作;负责违章处罚工作。
第二税务所。负责组织实施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日常管理、风险应对、个性化服务。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及发票管理的印制计划、保管、供销工作;负责违章处罚工作;负责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日常管理、风险应对、个性化服务。
第四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及发票管理的印制计划、保管、供销工作;负责违章处罚工作。
第五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负责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及发票管理的印制计划、保管、供销工作;负责违章处罚工作。统筹开展税收数据的分析运用,具体承担本单位税收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税务所。负责组织实施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日常管理、风险应对、个性化服务。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第七税务所。负责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存量房交易涉及的税收管理工作。
龙岗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
龙城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
坪地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
布吉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
坂田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
南湾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
横岗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
平湖税务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纳税辅导、抵扣凭证、出口函调、一般性协查及其他日常税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