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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16:07: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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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0-01707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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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12-15 16:07
关键词 废止日期

2019年,龙岗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市局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为实现“一个愿景、六大工程”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统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党的领导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强化税收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实行全面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调整和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制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办公室工作规则,优化职责及工作程序,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大的背景下,聚焦税收工作主业,落实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依法征税红线,抓紧抓实组织收入管理,做到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做好税收收入科学预测,积极开展税收收入分析,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税收收入质量不断提高。有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减税降费作为全年工作的“一号工程”,高站位成立区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搭建起强力高效的“八组一办”;凝合力构建联动互助机制,提请区政府出台《龙岗区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主动汇报工作31次;广宣传落实优惠政策,努力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强督导狠抓问题整改,开展3轮督导检查及“回头看”监督,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区块链电子发票,2019年龙岗区区块链电子发票注册量达到2275户,排名全市各区局第二;创建立体化风险管理模式,建立风险信息采集制度、防伪税控风险纳税人台账制度及风险应对任务交叉复核制度;落实白名单制度,与龙岗区多个职能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优化纳税服务,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按快慢标准规整业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税效率,解决纳税“堵点”“难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三、推动税收法制规范化建设

加强税收法制规范化建设,制定区局公平竞争审查操作规程,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细化业务操作制度,制发区局工作指引和操作规则4项,规范各类业务规则和办理流程,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增强税收法治综合能力。全年已公示执法人员信息245人次,执法音像记录4555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宗。实现税收执法信息办税服务场所、官方网站集成公示,提高税收执法信息透明度;规范音像记录和文字记录,强化记录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成立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严格依法审核,保障执法决定合法、公正。以常态化业务监督复核为途径,优化公平正义执法环境,落实行政许可审批“零超时”管理,规范执法人员进户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税务行政处罚业务督察自查,探索建立各税务所重点业务双重监督复核机制。

五、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深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配合市局开展内控平台固定指标分析验证工作,优化内控指标体系,建立两个自定义风险指标,提出优化完善建议并完成18个指标88条数据核查工作,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加强执法过错预警提醒,每月开展税收执法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切实加强督察审计力度。全面开展市、区两级执法督察,严格税务执法监督制约。配合市局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做好督察审计发现问题后续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开展区局层级督察审计项目,发挥执法督察基础性监督作用,努力做到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个问题,规范提升一类工作。严明纪律规矩意识。开展对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排查整治,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及礼品等微腐败问题。2019年未发生涉税违法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涉税争议矛盾

依法依规履行复议应诉职责。充分发挥复议诉讼“权益保障、权力监督”主渠道作用,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救济权,本年度龙岗区局共处理9宗行政诉讼案件,12宗行政复议案件(7宗作为复议机关,5宗作为被申请人)。妥善化解税收争议。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强化政策沟通解释,在法制科、责任科室、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共同努力,案前沟通化解纳税争议2宗,当事人主动撤销复议申请1宗。

七、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凝聚全局之力,调动社会力量,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精心组织系列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税法进社区”活动,到龙岗街道新生社区宣讲减税降费政策;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减税降费惠民生”主题活动,以轻松有趣的知识竞赛环节宣扬宪法规定的“依法纳税”理念;开展“税法进园区”活动,为天安数码城园区企业讲解税法知识,解答企业关注的焦点问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铺盖面,提升普法效果,通过顺丰小哥配送减税礼包,定制“一对一”个性化税收政策辅导服务,常态化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等多种宣传阵地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学习减税降费、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政策。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宪法专题学习,以《公务员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为主题,组织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改革、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等培训,增强全系统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的关键之年,是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局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做好法治护航、贡献龙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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