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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5 16:05: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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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0-01707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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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12-15 16:05
关键词 废止日期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权责法定、执法严明、规范公正、决策民主”的法治建设进程,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精神及要求,我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18年度开展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强化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税收法治组织保障。龙岗区税务局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区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区局科室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分解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推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各项职责的落实,并及时根据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二、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结合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设置法制科,专职履行统筹区局法制建设、督查内审职能,优化国地税业务配置,明确岗责体系、规范业务流程、统一执法标准。二是严格按规定落实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同行为、同性质同处罚,做到罚有依据,罚有标准,规范了税务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职能。三是依法开展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落实《欠税强制执行工作指引》。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放管服”落到实处。牢牢把握“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的整体要求,在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牢铸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强化后续监管力度和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开展总局、市局执法督察。结合区局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督察督办计划,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配合总局、市局开展执法督察。并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和追责。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依规处理举报事项。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建立外部监督台账,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一是及时通过纳服平台、群发短信等方式将重大涉税事项通知纳税人。二是办税大厅公告栏上公开前台人员的姓名,工号及投诉电话,方便纳税人及时寻求权利救济。三是公开办理事项清单、政策依据、受理地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资料清单、办公时间等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关心的内容,提高纳税人事项办理的可预见性。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建立区局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以举办“午间30分”、学法培训班等学习形式固化法治学习的成果,初步实现了以税务法制建设为起点,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的目标。

开展公职人员法律素养提升活动。一是举行副科以上干部任职宪法宣誓。921日上午,龙岗区税务局全体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区局举行的宪法宣誓仪式。仪式结束后,参加宣誓的同志们一致表示,将铭记誓言、履行承诺,坚决维护宪法,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为打造具有国际范的引领税收现代化体系“深圳版”作出应有贡献。二是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在初任培训时学习宪法。根据市局培训要求,我局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班脱产集中培训,进一步促进新录用公务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基本税收工作知识。三是按照法治宣传月活动计划,龙岗区税务局各科所于12月初统一组织集中学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区局要求各科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思维,真正在工作中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循法,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以提高税务干部法制意识。

全面建设普法育民工程。一是开展常态化、多维度、多渠道的税收优惠宣讲活动,落实总局6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协助区政府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筛选出应享受而未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名单,主动联系未享受优惠政策企业了解情况,宣讲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每户纳税人。三是对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的纳税人,通过送政策上门、群发短信多种宣传方式,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开展税收宣传月普法工作。一是“关注税收”微信有奖竞答活动。为进一步普及税收知识,提高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龙岗区税务局开展税收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深圳高质量发展”走访活动。开展重点税源“巡访+落实+提升”活动,有计划地走访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充分了解纳税人办税诉求,及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协助解决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涉税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增进税企双方的相互理解,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夯实税收质量全面提升的基础。三是“解读税收政策助力转型升级”系列宣讲会。举办政策宣讲会,宣传研发费加计扣除、股权转让、房产土地减免、私房租赁等相关税收政策,帮助辖区纳税人更好地理解、掌握和运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四是高效利用税务所宣传栏阵地,充分发挥税务所办税大厅宣传栏阵地,统一制作宣传栏海报,大力宣传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五是税收宣传标语户外宣传。在龙岗区政府前、后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提升税收共治新能力构建营商环境新格局”主题标语。六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扩大税收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龙岗区局结合实际,与原市地税第五稽查局、租赁办、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释放税收宣传的最大效应。

协调推进法治宣传和信息报送。一是在办税服务厅的导税台、公告栏及前台等醒目位置摆放充足的税法宣传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宣传资料的摆放情况,保证宣传资料的摆放位置醒目并及时更新补充,确保税法宣传效果。二是根据目前的税收咨询热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微信群等加大对注销流程、个人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社保费及非税划转等方面的宣传辅导培训。三是通过各税所集中授课、内部短会、窗口交流等形式积极强化日常业务、简化注销业务和个税过渡政策的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分批次开展培训,进一步拓展税法宣传覆盖面。

四、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保障

推进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我局法制科配备1名公职律师,在办理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中,公职律师积极参与,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其依法治税职能。二是落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并积极开展内部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特长,将我局法律顾问作为建设好法制审核工作环境、落实审核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编制工作流程、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并与责任追究挂钩。三是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区局引入法律中介服务,在抽查复审、日常检查及执法督察等方面提供法律协助,就程序合法性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从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的角度开展法制培训,强化税务人员依法治税理念。各单位定期对最新发布的税收政策以及日常征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总结归纳,以响应两端需求,为各科所探讨解决工作疑难问题提供新途径。四是强化执法资格管理。为使新进税务人员能够打好基础,具备更坚实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我局积极开展执法资格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模拟考试、现场答疑等形式,提升学习效率,提高综合能力,进一步达到强化税收法治队伍建设的目的。

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一是抓纪律促落实,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成立明察暗访小组,开展明察暗访,采取实地察访、检查考勤记录、座谈交流等形式,多次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督促广大税务干部切实增强“三个意识”,严守“约法三章”和“六项纪律”。二是抓创新促深化,探索“廉政风险大家议”新模式。开设“廉政风险大家议”专栏,为监督执纪工作安上千里眼。在专栏列出廉政风险点,通过案例对风险点解析,提出防范措施,促进干部职工主动查风险、议风险、防风险,让干部职工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三是抓关键促提升,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压实两个责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方法,组织领导干部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抓住“执纪惩戒”这个措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实践中灵活运用谈话、约谈、评议等举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法治建设在路上,没有终点,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化解税收争议和纠纷,全力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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