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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7:11: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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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持续拓宽主动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完善主动公开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公开税收政策和热点问题等与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77/次,官方微信账号推送稿件673/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189/次。

(二)依法依规办理公开申请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实际诉求,针对性提高办理质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件。其中,予以公开的2件,占比为66.7%;其他处理1件,占比为33.3%。

(三)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持续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积极打造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适应融媒体时代新要求,制作长图、短视频等融媒体作品,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对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优化升级,动态调整“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切实强化日常监督保障

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加大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考核指标,发挥导向作用。对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确保政务公开提质增效。组织本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税务总局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983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门户网站重点栏目设置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性不强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二是进一步开拓思维,提升对政务新媒体的关注度和重视度,持续抓好内容、形式和手段创新。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1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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