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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08: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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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公开政务动态、减税降费政策和纳税服务新举措等政府信息。对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切的涉税问题,及时回应、有效引导,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逾80条/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120/次。

(二)依法办理公开申请,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工作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截至2023年底已办结3件(另有5件结转下年度办理),其中,不予公开的2件(占比为67%),不予处理的1件(占比为33%)。

(三)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维护,确保内容管理科学、信息更新及时。综合运用短信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纳税人学堂等多种发布渠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在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保障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做好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严格保密要求,确保公开平台安全顺畅。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5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2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2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方式需更加丰富多样。下一步,本机关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积极做好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参与度;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3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金额为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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