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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1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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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务中心工作,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效,提升税费信息公开惠企便民服务效能。

(一)聚焦社会公众关切,深化信息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及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政务公开阵地,及时公开政务动态、税费优惠新政策、便民服务新举措等政府信息。对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切的涉税问题,持续强化宣传辅导,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49条/次,在光明日报、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刊发稿件53/次,制作、发布宣传类长图、视频31个,开办对外培训逾90场

(二)依法办理公开申请,提高政务公开质效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及时全面、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完成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上年结转办理5件),其中: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共5件,不予公开共18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或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共1件,不予处理共2件。

(三)健全信息公开平台,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内容动态更新维护,多方位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依托短信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纳税人学堂、视频号平台等发布渠道,及时更新文、图、视频、动漫相结合的宣传解读,助力税费优惠红利、便民办税举措直达纳税人、缴费人。在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管理监督并重,优化监督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受理流程及监督考核。秉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与保密管理工作,保障公开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力度,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落实业务审核与法律审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386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4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2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1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0

0

0

0

0

5

1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1

0

0

0

6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3

0

0

4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稳步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主动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下一步,本机关将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门户网站等载体,结合重要时点、重点工作等热点,采用图表结合、专题直播等形式,对税费政策、办税实务进行解读和答疑,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进一步提升公众信息获取的准确度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4年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金额为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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