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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征期内 为1155户次纳税人处理延期申报
发布时间:2020-03-11 14:06:17来源:南方都市报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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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措施》要求,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218日,该公司通过电子税务局再次提交延期申报核准申请,经了解该企业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在2020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申报仍有困难,工作人员于申请当日完成全流程的审批。

因疫情影响,2月份征收期内共有1155户次纳税人向罗湖区税务局提出延期申报申请(其中个人所得税延期申报180户次),截止到228日晚8点已全部处理完毕。

不仅如此,罗湖区积极做好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税款。深圳市西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股份公司)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的一家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该公司及关联下属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有近3500台出租车正常运作。

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防控工作的开展,其中提出“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税务局工作人员在优惠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将这一优惠政策告知该公司财务人员。西湖股份公司在仍有部分财务人员滞留在湖北省内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对公司精心辅导使该公司能够按期完成纳税申报,仅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减免税费65万元。

“减税政策的落实,体现了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和决心,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让企业有信心与国家同舟共济,共同度过这个困难时期。我们会将减免的资金用于充实司机的防疫物资,保障司机乘客的健康出行,更好地承担我们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感,为防疫的最终胜利作出自身贡献。”公司财务部长张爱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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