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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深圳市广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1-05 14:49: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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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公司开发的仙湖明居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导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罗税通〔2021〕00021号)文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深罗税通〔2021〕00021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20211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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